近日,黑龍江省農業農村廳和省財政廳聯合印發通知,發布我省2021年水稻智能浸種催芽補貼政策實施方案,廣大稻農關注的補貼對象和標準、申請程序都在其中。 水稻智能浸種催芽補貼 1、補貼對象和標準 (一)補貼對象。 補貼對象為2021年使用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和財政部門2011-2020年公開招投標(政府采購)建設且運轉正常的智能程控水稻浸種催芽車間(含發改、農業開發、扶貧部門建設的車間或種糧大戶、新型經營主體、農場自建但符合智能浸種催芽標準的車間)進行智能浸種催芽的水稻實際種植者。包括農民、農場(林場)職工以及種植大戶、家庭農場、農業企業和農民(農機)專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二)補貼標準。 每斤水稻種子給予智能浸種催芽補貼0.5元,每畝多按8斤水稻種子核算,據實撥付補貼資金。 (三)補貼條件。 不到縣(市、區、農場)指定的智能程控水稻浸種催芽車間進行浸種催芽的水稻實際種植者不享受補貼。 森工、監獄系統在屬地縣(市、區)鄉村進行浸種催芽,向屬地鄉(鎮)人民政府進行申報補貼。 在北大荒農墾集團所屬農場種植水稻的實際種植者在農場進行浸種催芽并進行申報補貼,不能到縣(市、區)鄉村進行浸種催芽及申報補貼;在縣(市、區)鄉村種植水稻的實際種植者在鄉村進行浸種催芽并進行申報補貼,不能到北大荒農墾集團所屬農場進行浸種催芽及申報補貼。 縣(市、區)種植水稻的實際種植者在本縣(市、區)屬地范圍內進行浸種催芽并進行申報補貼,不能到其他縣(市、區)進行浸種催芽及申報補貼。 2、操作程序 申報智能浸種催芽補貼的農民(職工、新型經營主體)要提供在智能程控水稻浸種催芽車間進行浸種催芽收費并蓋有公章的收據和承租他人土地合同(分別提供原件和2份復印件),村委會(管理區、林場)驗證原件并保存1份復印件,上報鄉鎮人民政府(農場)1份復印件。浸種催芽稻種數量要與水稻種植面積相匹配,一旦發現弄虛作假現象,取消享受水稻智能浸種催芽補貼資格。村委會(管理區、林場)向鄉鎮人民政府(農場)提供浸種催芽農民(職工、新型經營主體)的水稻種植面積(含自有土地和承租他人土地面積)、催芽數量及明細,并對真實性負責。 每個承擔智能浸種催芽任務的智能程控水稻浸種催芽車間要向鄉鎮人民政府(農場)提供浸種催芽農民(職工、新型經營主體)的浸種催芽明細,包括代浸種催芽和購買催芽稻種的農民(職工、新型經營主體)姓名、身份證號、居住所在地、聯系方式、水稻種植面積、水稻浸種催芽數量、浸種催芽時間等信息,以及催芽農民(職工、新型經營主體)到現場裝卸水稻進行催芽的影像、圖片資料,實現水稻智能浸種催芽種子可追溯。催芽車間由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進行規范管理,縣(市、區、場)農業部門配合。水稻智能催芽車間要建立催芽電子臺賬,記錄水稻智能浸種催芽農戶、數量等明細。 3、申請流程 (1)2021年水稻智能浸種催芽補貼實行農民(職工、新型經營主體)向村(管理區、林場)申報。 (2)村委會(管理區、林場)核實后將核查結果加蓋公章于4月25日前向鄉鎮人民政府(農場)申報。 (3)鄉(鎮)人民政府(農場)核查村(屯、管理區、林場)后將核查結果在當地進行公示5天。 (4)公示無異議后將核查結果加蓋公章于5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縣(市、區、分公司)農業農村部門申報。 (5)縣(市、區、分公司)農業農村部門抽查無異議后將核查結果(同時函告同級財政部門)一式2份加蓋公章于6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上報所屬市(地)農業農村局、北大荒農墾集團。 (6)市(地)農業農村局、北大荒農墾集團審核匯總后將核查結果(同時函告同級財政部門)加蓋公章于6月20日前上報省農業農村廳(逾期未報,按自動放棄申報處理)。 (7)省農業農村廳審核匯總后會同省財政廳報省政府審批。 (8)省政府審批后,由省財政廳按照要求撥付補貼資金,縣(市、區、局)財政部門依據農業部門提供的補貼發放明細,按照一折(卡)通方式撥付補貼資金。 別忘了還有這個補貼 輪作休耕試點補貼 明年的新增輪作休耕試點補貼定了!輪作2250元/坰,休耕7500元/坰!先幫你總結干貨,今年新加的輪作補貼300萬畝,是一年期的,是全新的。更詳細內容寫在后面: 【試點區域】對2019年開始并已實施輪作試點的區域(實施3年試點地塊,不含2018年試點),按照“三年”的要求繼續開展試點,試點任務依據2020年12月中旬各地實際核查并上報省農業農村廳的核定面積進行落實,保持政策的連續性。2021年全省新增實施1年試點任務,以二、三、四、五積溫帶為主,兼顧其他積溫帶。 【補助標準】暫定新增耕地輪作試點每畝補貼150元,新增水稻休耕試點每畝補貼500元,終以財政核發標準為準。
寶清縣萬江谷物種植農民專業合作社、寶清谷物合作社、志強村谷物合作社